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作不作為|殺人?遺棄?

我的露天商場
From NowNews
台中縣一名19歲陳姓大學生不甘女友跟他分手,2月28日元宵節當天跑到女友家,看到莊姓高中生騎車載女友,一氣之下以時速80公里的速度,開車狂追莊姓高中生,而且刻意關掉大燈,雙方追逐1公里,莊姓高中生被撞飛,頭部重創不治身亡,問陳生之可罰性。

1 則留言:

  1. 忘記設計題目了…
    上開文字之結論係殺人既遂,應無異議…

    重看那篇新聞…
    我是下過失殺人啦
    途中有中止犯得減輕之情事

    185-4沒寫出來,你就掛了
    55想像競合
    跟什麼裁判上一鬼是一樣的
    還在不同體系暈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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