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 星期二

智產權


  • 民宿客房係為提供旅客居住的場所,應屬不特定人進出之場所。
  • 民宿業者之各台電視機係獨立接收電視節目訊號,未於接收後再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傳送到另外的電視機等收視設備者,應屬單純開機,自無所稱公開播送之行為。
  • 如民宿業者係先裝置接收器材接收電視節目訊號,而後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電視台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另行傳送提供公眾收看(例如接收後,再分別傳送至大廳或各房間等擺放之電視機),即屬「公開播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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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傳染花柳病痲瘋罪)

普通傷害罪罰三年,傳染性病罰一年,

看起來好像是立法者認為這種傷害比較溫柔一點。

但是溫柔不會造成傷害嗎?

    3 則留言:

    1. 打成績本質上就是一種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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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一向都是走比較低調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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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54(毀損罪)

      把人家的麵包丟到地上算是毀損,那把麵包吃掉算不算?

      就我看來不但不構成毀損,

      反而還把麵包的效用昇華到最高,

      因為化作春泥更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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