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 星期二

98高考|政風

一、何謂準中止犯?設若甲砍殺乙,見乙倒臥血泊中生命垂危,甲突生悔意,隨即奔至附近之公用電話呼叫 119 救護車,當甲再回現場時,乙已被路過之計程車送至醫院救回一命。問甲所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二、刑法第 153 條煽惑罪之「煽惑」與刑法第 29 條教唆犯之「教唆」有何差異?試說明之。(25 分)
三、甲為通緝犯被警員乙逮捕,於送案途中,為圖謀脫逃,趁機將乙推落山溝,致乙因傷重死亡。問甲所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四、甲因經濟不景氣倉庫貨品滯銷,臨時起意放火燒燬倉庫及貨品來詐領保險金,某日趁深夜縱火,倉庫及貨品全部被燒燬,值班守夜職員乙亦因熟睡不及逃生,不幸被火燒死。甲事後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保險公司疑甲有縱火之嫌,拒絕付款,報警查獲。問甲所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1 則留言:

  1. 一、中止犯 =.=。
    二、還是總則 =.=。
    三、看不出爭點…是要下271Ⅰ還277Ⅱ呢?
    四、173Ⅰ,339Ⅰ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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