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為榮民服務處人員,因辦理業務之需而取得老榮民吳三的國民身分證與健保卡。甲自己欠繳各家電信公司通信費而不能使用手機,遂心生歹念,於 99 年 1 月 6 日持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前往中華電信門市,想冒用吳三的名義申辦手機門號。甲先在代理委託書上的委託人簽名欄上簽上「吳三」之名,以示吳三有效授權甲辦手機門號。甲進而以吳三的名義填寫手機門號申請書,且在申請書簽名欄上再次簽上「吳三」的姓名,並將委託書與申請書一併交給中華電信門市人員乙,提出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供檢驗與影印存檔,並因而取得 0988-XXX111 號手機門號及 NOKIA 手機 1 支。甲於 99 年 1 月 10 日,又帶著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前往遠傳電信,以同樣手法冒吳三名義申辦另一支手機門號,遠傳電信門市人員丙因而核發 0933-XXX222 行動門號及 HTC 手機一支給甲。事後,甲將身分證與健保卡歸還給吳三。試問:甲先後兩次申辦手機門號與取得手機行為,實現哪些犯罪構成要件?甲應如何論罪?(本題占 50 分)
2.楊首善在陽明三有一棟透天別墅,其管家是黃青瑰,楊首善向來欣賞藝人胡小獻的表演才藝,而胡小獻恐媒體追蹤,則戴假髮與黑眼鏡進入該別墅為楊首善之座上賓,此為管家黃青瑰所知。
然有位山寨版藝人梅大仙知道有此秘密,某日,楊首善不在別墅時,梅大仙就亦戴假髮與黑眼鏡,裝扮成為藝人胡小獻到該別墅,而向管家黃青瑰宣稱,為尾牙之演出,楊首善業已經同意,要其將首善大衣,借給他供表演之用。黃青瑰不疑有它,就將楊首善的典藏珍貴大衣,取出交給梅大仙。詎料,梅大仙得到珍貴大衣後,就從此消失無蹤。試問在本案,梅大仙之前述行為,應該當於何刑法構成要件?(本題占 50 分)
1.甲為榮民服務處人員,因辦理業務之需而取得老榮民吳三的國民身分證與健保卡。甲自己欠繳各家電信公司通信費而不能使用手機,遂心生歹念,於 99 年 1 月 6 日持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前往中華電信門市,想冒用吳三的名義申辦手機門號。甲先在代理委託書上的委託人簽名欄上簽上「吳三」之名,以示吳三有效授權甲辦手機門號。甲進而以吳三的名義填寫手機門號申請書,且在申請書簽名欄上再次簽上「吳三」的姓名,並將委託書與申請書一併交給中華電信門市人員乙,提出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供檢驗與影印存檔,並因而取得 0988-XXX111 號手機門號及 NOKIA 手機 1 支。甲於 99 年 1 月 10 日,又帶著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前往遠傳電信,以同樣手法冒吳三名義申辦另一支手機門號,遠傳電信門市人員丙因而核發 0933-XXX222 行動門號及 HTC 手機一支給甲。事後,甲將身分證與健保卡歸還給吳三。試問:甲先後兩次申辦手機門號與取得手機行為,實現哪些犯罪構成要件?甲應如何論罪?(本題占 50 分)
2.楊首善在陽明三有一棟透天別墅,其管家是黃青瑰,楊首善向來欣賞藝人胡小獻的表演才藝,而胡小獻恐媒體追蹤,則戴假髮與黑眼鏡進入該別墅為楊首善之座上賓,此為管家黃青瑰所知。
然有位山寨版藝人梅大仙知道有此秘密,某日,楊首善不在別墅時,梅大仙就亦戴假髮與黑眼鏡,裝扮成為藝人胡小獻到該別墅,而向管家黃青瑰宣稱,為尾牙之演出,楊首善業已經同意,要其將首善大衣,借給他供表演之用。黃青瑰不疑有它,就將楊首善的典藏珍貴大衣,取出交給梅大仙。詎料,梅大仙得到珍貴大衣後,就從此消失無蹤。試問在本案,梅大仙之前述行為,應該當於何刑法構成要件?(本題占 50 分)
2.楊首善在陽明三有一棟透天別墅,其管家是黃青瑰,楊首善向來欣賞藝人胡小獻的表演才藝,而胡小獻恐媒體追蹤,則戴假髮與黑眼鏡進入該別墅為楊首善之座上賓,此為管家黃青瑰所知。
然有位山寨版藝人梅大仙知道有此秘密,某日,楊首善不在別墅時,梅大仙就亦戴假髮與黑眼鏡,裝扮成為藝人胡小獻到該別墅,而向管家黃青瑰宣稱,為尾牙之演出,楊首善業已經同意,要其將首善大衣,借給他供表演之用。黃青瑰不疑有它,就將楊首善的典藏珍貴大衣,取出交給梅大仙。詎料,梅大仙得到珍貴大衣後,就從此消失無蹤。試問在本案,梅大仙之前述行為,應該當於何刑法構成要件?(本題占 50 分)
1.甲為榮民服務處人員,因辦理業務之需而取得老榮民吳三的國民身分證與健保卡。甲自己欠繳各家電信公司通信費而不能使用手機,遂心生歹念,於 99 年 1 月 6 日持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前往中華電信門市,想冒用吳三的名義申辦手機門號。甲先在代理委託書上的委託人簽名欄上簽上「吳三」之名,以示吳三有效授權甲辦手機門號。甲進而以吳三的名義填寫手機門號申請書,且在申請書簽名欄上再次簽上「吳三」的姓名,並將委託書與申請書一併交給中華電信門市人員乙,提出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供檢驗與影印存檔,並因而取得 0988-XXX111 號手機門號及 NOKIA 手機 1 支。甲於 99 年 1 月 10 日,又帶著吳三的身份證與健保卡前往遠傳電信,以同樣手法冒吳三名義申辦另一支手機門號,遠傳電信門市人員丙因而核發 0933-XXX222 行動門號及 HTC 手機一支給甲。事後,甲將身分證與健保卡歸還給吳三。試問:甲先後兩次申辦手機門號與取得手機行為,實現哪些犯罪構成要件?甲應如何論罪?(本題占 50 分)
2.楊首善在陽明三有一棟透天別墅,其管家是黃青瑰,楊首善向來欣賞藝人胡小獻的表演才藝,而胡小獻恐媒體追蹤,則戴假髮與黑眼鏡進入該別墅為楊首善之座上賓,此為管家黃青瑰所知。
然有位山寨版藝人梅大仙知道有此秘密,某日,楊首善不在別墅時,梅大仙就亦戴假髮與黑眼鏡,裝扮成為藝人胡小獻到該別墅,而向管家黃青瑰宣稱,為尾牙之演出,楊首善業已經同意,要其將首善大衣,借給他供表演之用。黃青瑰不疑有它,就將楊首善的典藏珍貴大衣,取出交給梅大仙。詎料,梅大仙得到珍貴大衣後,就從此消失無蹤。試問在本案,梅大仙之前述行為,應該當於何刑法構成要件?(本題占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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