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老師怪怪的,法條解釋不出來,浪費學校1H的電、我1H的時間,真不知道在搞什麼,同學雖不是本科系,但也在實務界服務這麼一段時間,連要件也搞不清楚,聽著台下台上的討論,在心裏幹了很久,忍不住發聲做了結論,終於往下一個議題前進了,(嘆氣~~雖然我睡了一下…)
- 再上另一堂課,同樣地,此名律師亦相似的無法解釋法條間的關連,本法與細則的相互期日規定無法說明,要不是必過我實在是不太想選他的課==…又浪費了30M的電及我的時間,只是這次我戴上耳機在聽ICRT沒有發言,依然嘆氣…
- 早前,我為了生活而工作,我不難過;適前,生活包含在工作中,我也很快活;目前,為了工作在生活,沒有情緒…我不喜歡如此型態,故我放棄,即使祭出薪資調整、破格招待海外遊,我沒有一絲動搖,只是單純地我不爽,很抱歉我太直接…您若是企管人,就能體會同為進取,也就是獲利的意思,或許我沒提出七分的精神是我的態度不可取,但是不是能歸咎你自身觀念的盲目,雖然我沒專注於其中,客觀的表現大家其實也是讚賞的不是嗎,總之呢,你是個好人,會是個好朋友,但目前為止不能算是個好老闆…
- 偽善者,我從來不會鄙棄這樣的人,我現在持性惡論,我相信沒有人一開始即出於誠心地在幫助人,只是在做了一件2件之後就會慢慢的習慣,漸漸地也認為沒幫助他人是不應該的,那真的是一種習慣了。在成立基金會前,或許會是個微的挑戰者,只是回顧惟心論轉變至唯物論的過程,卻是稀噓。哦,之所以會想搞基金會仍係不相信人,在面對如此多繁的假道學,對人,其實是沒有信心的,嗯,並非拋棄所謂的吸引力法則,只是從不同的角度在研究而已,我有病,人格持續分裂中…
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三言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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