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稅法律主義原則
- 課稅要件法定原則
- 課稅要件明確原則
- 手續保障原則
- 合法性原則
- 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 命令不得抵觸法律原則
- 新法優於舊法原則
-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 中央法規標準法§16
-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 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 新普通法不能變更舊特別法
- 實體從舊、程序從新
- 租稅救濟程序優先於實體原則
- 程序不合,實體不究
- 實質課稅原則
- 從新從輕原則
- 租稅行政罰不以故意為要件之原則
- 租稅刑事罰以處罰故意行為為原則
一下294遺棄致死,一下185-4肇事逃逸,
規定了一隻櫻桃狗,又規定了一隻釋迦貓!
智商40的人發明了櫻桃狗,結果要智商140的人來想辦法幫他解釋什麼叫櫻桃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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