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社工


社工師應考資格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 社會工作科、系、組、所 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
    1. 社會工作(概論)或社會工作(福利)理論
    2. 人類行為(發展)與社會環境
    3. 社會個案工作
    4. 社會團體工作
    5. 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或社區工作
    6.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或社會及行為研究法或社會調查與研究
    7. 社會福利概論或社會福利通論
    8. 社會福利行政(與立法)或社會工作管理
    9.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10. 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
    11. 社會工作方法或臨床社會工作或醫療社會工作
    12. 高等社會工作或
      高等社會個案工作或
      高等社會團體工作或
      高等社會社區工作或
      進階社會工作或
      進階社會個案工作或
      進階社會團體工作或
      進階社會社區工作
    13. 社會工作督導
    14. 非營利組織(經營)管理或社會服務機構(行政)管理或方案規劃與評估
    15. 社會政策分析或比較社會政策
    16. 家庭政策或家庭(福利)服務或家庭社會工作
    17. 社會福利(服務)或兒童福利(服務)或青少年福利(服務)或老人福利(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或婦女福利(服務)
    等學科至少7 科,合計20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其中 須包括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 ,有證明文件者。
  • 中華民國90年7月31日前,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青少年兒童福利、兒童福利、社會學、社會教育、社會福利、醫學社會學等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 中華民國89年12月31日前,具有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非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有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2年以上,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者。
  • 中華民國95年7月31日前,具有國內已設立10年以上之宗教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有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2 年以上,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者。



  • 諮商心理師報考資格

      考試資格分為高考資格、特考資格。
    • 一、高考資格為: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諮商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 主修諮商心理 ,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得應諮商心理師考試。
    • 二、特考資格為: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者,得應諮商心理師考試:
      (一) 心理師法公布施行前,曾在醫療機構、大專院校之輔導或諮商中心、社區性心理衛生中心從事諮商心理業務滿二年,並具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資格。
      (二) 心理師法公布施行前,曾在醫療機構、大專院校之輔導或諮商中心、社區性心理衛生中心從事諮商心理業務滿一年,並具大學、獨立學院相關心理、諮商、輔導所、系、組碩士以上學位。
      (三) 心理師法公布施行前,曾在政府立案有心理諮商或心理輔導業務之機構,從事諮商心理業務滿三年,並具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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