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昏睡了一天之後,愚昧的思忖著自由是什麼?



我想自由並不存在,這兩個字只是人類跟自己開的一個玩笑。自由如同風一般,只存在於動態中,人既然群居在一起,要在怎樣的理性約束下共享自由?這才是應該努力的方向。

自由是存在主義所討論的重要主題之一,六十年代開始影響台灣的存在主義。
存在主義本就有兩個思想的線路:從自由到選擇,到責任;從荒謬到頹廢,到虛無;二者都攸關對生命意義的追問。
而活著的生命啊,在長存的天地裡是何許的短暫眇小,窮其一生地瓶發光亮,以為自己達到了什麼,改變了什麼,事實上連痕跡也不曾留下。

人是風中的微塵。
想到在異地多年的辛苦生活,那些地盤之爭,那些自由之爭,即使爭到了,又算什麼?
人只不過是風中的微塵,來自虛無,終於虛無,還有什麼好苦惱走著的呢?就算是什麼也不苦惱執著,結果還是一樣,生命本身,和無生命比起來,一樣地虛無,一樣地沒有意義。

自由只來自愛。
不只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愛,還包括對一切理想的追求。
當你心中燃起那種火一樣的熱情,在自己的意志驅動下,全心全意,不顧一切阻礙去追求,別人非難你,不怕;環境阻撓你,不怕;因為你已經完全忠於自己的意志,那就是自由。

生命的意義不在追求答案,答案只是另一個答案的問題,生命在於去體會與經歷,不管生活在哪裡。
繁華大都會如台北,人們活在人口爆炸資訊爆炸淘金夢爆炸的痛與痛快中,這是台北的滋味,這是台北人的課題。
也有活在荊棘叢林中的安坦德羅人,他們的生命舒緩遲滯,享有接近動物的自由,卻又限制於缺乏文明的困苦生活,這是曠野中游牧的滋味,這是他們的課題。

存在主義的虛無並不導向悲觀,而是對人生的一種透徹地了悟,亦即神的虛無。
因為人的虛無和神的虛無不同。
我不屬於任何一個宗教,我把體會中最根本的意識叫做神。
人的虛無就是虛無一物,而神的虛無,是一切衝突,一切翻騰之後的一切抵消,一切彌補,因為平衡了,圓滿了,寧靜了,所以虛無。

朝聞道,夕死可矣。在完成自我以後,脫離了無能完滿的愛的痛苦,死便成了無能避免的宿命。
放假之我讀傷心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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