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死刑

日前蹲在便當店吃報紙看茶的時候,無意發現電視機傳來死刑槍決的聲音。後來查了查,北所似餘16名死刑犯,對於提出的類三振法案等等謎樣消息,心裡浮生的是:人權與人權相較之下,我不相信滿口假道學的衛道人士會放棄主觀想法而客觀的講述“天賦人權”。
有個老大哥說得沒錯,他家遭滅門而原諒該犯,那就廢除死刑吧!對答曰:矯正還真是個不會破的飯碗,道德感日漸薄弱的台灣社會,監所會跟711一樣便利,這樣司法有其存在意義嗎?
我還在思考著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這個問題…我的露天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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