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

嗯~~這什麼鬼東西!!

轉貼自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 <分享>

正確的處理程序是: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電信法第56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 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

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候才停話
).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並說若我們不繳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 .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那時哪知道阿
)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你的薪水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 ~~ 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 . 所撥出的費用 . 由業者自行吸收 .(約六千元 ).......

--------我見我聞線------------

如果我對某電信公司不滿,找一堆人用這種方式反擊
電信公司不就虧大了.....
如果我是打對台的敵人
那他不就完了 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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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一提,消保法保護的是弱勢消費者,係以純綷消費關係為出發點
看到很多以營利為基點而消費的加盟商…等等
仗勢著消保法威嚴,濫用之
無不撼動著法信賴與法和平…
這…也難乎說"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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